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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星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对“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置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置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年处置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废家具120万吨
建设单位:浙江星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通和东路和九龙大道交叉口路西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用地面积21862平方米,年处置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废家具120万吨。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废家具经分选后,石料和木料经粉碎后压块外运资源化利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星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通和东路和九龙大道交叉口路西
联系人: 申海英
电话:13056771990
邮箱:1529561263@qq.com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名称: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紫荆花路386号紫荆大厦商务楼302室
联系人:俞永浩
电话:18858213608
邮箱:385207224@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评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2)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3)编写环评报告书各个专题;(4)在专题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5)环评报告书报送、评审;(6)环评报告书修改、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内容及规模;(2)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4)环境质量状况;(5)环境影响分析;(6)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采取将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电子邮箱,或邮寄到建设单位。
七、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的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浙江星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5日